11万亿资管信托迎穿透式监管,通道与资金池业务被禁
信托行业延续多年的“无限制套利”生存模式正式宣告终结。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长达85条的规定,从产品定位、销售管理、投资管理等多个维度全面强化了资产管理信托的监管要求。
《办法》将资产管理信托明确定位为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原则。
这意味着信托业从“融资中介”向“真正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进入实质性阶段。
01 行业转型
在“三分类”格局下,信托业正从传统非标融资业务向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并重的业务模式转型。
2023年6月至12月,信托行业共成立信托产品3万多个,规模约4.33万亿元,其中资产服务信托规模占比57%左右,资产管理信托规模占比43%左右。
截至2024年末,58家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规模已达11.39万亿元。
现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已实施18年,需要结合信托业实践予以调整。此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信托业监管进入“精细化”阶段。
02 私募定位
《办法》将资产管理信托定位为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并具有三大特征:
符合资产管理本质,信托公司应当坚持为投资者最大合法利益服务;
坚持私募定位,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且人数不超过200人;
严格投资者标准,对于风险较高的信托产品,实施更为严格的投资者资质和最低投资金额。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征求意见稿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过往银信合作、通道业务等问题,以及“名为信托、实为信贷”的监管套利行为。
03 合格投资者门槛提升
《办法》严格规定了合格投资者标准。
自然人投资者需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机构投资者则要求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投资门槛也按产品风险等级差异化设置: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不低于30万元;
混合类信托产品不低于40万元;
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或基础资产涉及非标准化资产的信托产品不低于100万元。
04 严禁通道与资金池业务
《办法》在规范重点业务领域方面,严禁开展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
通道类业务方面,明确信托公司不得将管理职责让渡给其他机构或自然人,不得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
资金池业务方面,要求信托公司对信托产品单独核算,信托单位净值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信托财产状况,不得脱离基础资产的实际收益水平和风险因素影响进行分离定价。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认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非标信托单一融资模式彻底结束,后续非标类信托将全面实施组合投资。
05 组合投资硬指标
《办法》对资产管理信托组合投资提出了明确要求:
单个投资者投资同一信托产品的金额,不得高于信托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50%;
单个机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投资同一信托产品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信托产品实收规模的80%;
单个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资产的金额,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实收信托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等除外)。
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资产管理信托主动管理的属性,防止部分假集合现象。
06 强化销售管理
在销售管理方面,《办法》提出了四方面严格要求:
严格风险揭示要求:信托文件需以醒目方式提示风险,明示信托产品的风险本质和风险承担原则。
严格销售管理:加强销售渠道、文件和人员管理,厘清与代理销售机构之间的责任。
严格风险匹配原则:对信托产品划分风险等级,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引导强化风险意识:引导投资者基于自身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独立审慎投资。
《办法》还明确,不得通过公开媒体或变相公开方式营销,销售过程需录音录像。
07 净值化管理成硬性要求
《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建立信托单位净值管理体系,及时、准确、完整反映信托产品财产状况。
信托公司至少每年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信托产品净值生成进行逐产品外部审计。
曾刚表示,信托公司应尽快提升两大能力:
一是搭建覆盖宏观策略、行业研究、资产配置的完整投研体系;
二是重构中后台运营,实现每日估值、净值披露等净值化管理功能。
这对于IT基础设施及运营团队来说均是前所未有的考验。
08 行业影响与展望
《办法》的实施将对信托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短期来看,行业转型之痛不可避免。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表示,征求意见稿对非标资产投资进行了严格限制,叠加当前未设置过渡期条款,或导致融资类信托占比下降,对依赖非标业务的信托公司而言,短期业务规模料承压。
长期而言,只有真正转型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行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标品信托有望成为核心战场,信托公司可开发“家族信托+资产配置”“保险资金委托”等特色产品。
服务信托则有望成为另一增长极。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业务不依赖资本消耗,且能沉淀高净值客户资源,符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定位。
信托公司如今站在了转型的十字路口。一方面,通道业务与资金池模式被彻底否定;另一方面,标品信托、服务信托等领域的新机遇正在浮现。
在监管划定的清晰边界下,信托公司既要直面非标收缩、能力补位的破局阵痛,也要抓住标品信托、服务信托的新机遇,回归信托本源。
只有真正转型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行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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